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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

发布日期2010-04-04 13:50:53 作者:admin 阅读:

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

    全面落实九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完善老年人免费体检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启动市民健康白皮书发布、职业病危害监控、部分病种基本药物免费供给等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。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回顾性评估,启动“新三年行动计划”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,确保通过国家级复查。大力推进疾控体系能力建设,积极创造条件,加快启动市公共医疗中心项目。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。建制镇卫生监督分所覆盖率达90%以上,切实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行为。认真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,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,实现监管环节的“无缝对接”。

  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

    要完善体制机制,提高服务水平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成效。以常住人口为基数,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33元。进一步推进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规范化建设,推行以人员管理为重点的“八统一”镇村一体化管理。市区新建5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“六位一体”功能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力量,每个中心由政府出资返聘1名副高职称以上退休医师。转变服务模式,推行责任医生制度和团队服务,60%的居民拥有家庭责任医生,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。强化监督管理,加强绩效考核,做到服务质量、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统一。发挥中医药优势,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服务。年内,新增2个以上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(区)。

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

    要不断提高医保覆盖面,努力做到应保尽保,调整完善医保政策,将医疗保障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人群、低保和低保边缘等特殊困难人群、老年人、大病重病患者倾斜。合理提高待遇水平,城镇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政策性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0%、55%。对部分治疗费用较大但疗效确切的病种,探索有效管理办法,提供优质服务,提高报销封顶线和比例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左右,扩大按病种结算范围,力争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48%以上。加大医疗救助力度,提高救助标准,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。加强对各统筹区城镇职工医保实现“五统一”的调查研究。

   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

    要认真落实《苏州市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(试行)》,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。试点地区要按照“六统一”的要求,全部配备使用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并执行相应的报销政策。抓紧出台医保支持政策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岗核编、财政补偿、绩效考核和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政府补贴等实施细则。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,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,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。

    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

    要围绕转换机制,突出公益性质,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绩效。启动编制新一轮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》,确立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。加快卫生重点工程建设,全面改善患者就医环境。完成市肿瘤诊疗中心建设和吴中人民医院、相城人民医院扩建项目,推进市立医院本部门急诊楼、太仓市中医院、吴江市一院改扩建工程。优化医疗资源布局,建成启用市中医院、太仓市一院,开工建设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、苏大附儿院园区总院(暂名)、金阊新城医院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医院(暂名)、张家港市中医院、相城中医院等项目。坚持试点先行、鼓励探索、逐步推开的原则,总结第二轮市属医院管办分离改革经验,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,在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、补偿机制、监管机制等方面力求新突破。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,加大对在苏部、省属医院的支持。落实民办医疗机构各项优惠政策,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。实施《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》,推进平安医院建设,强化医疗质量管理,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
  组织实施卫生实事项目

    要坚持为民惠民,完成一批群众得实惠项目。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院前急救体系,健全网络,提高效率。建设120医疗急救指挥平台,配足人员和装备,全面提升院前急救水平。大力实施医疗便民服务“一卡通”工程,将使用范围扩展至所有市属及部、省属医院和市区50%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工程建设,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和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库,努力建成标准统一、资源共享、网络畅通、应用全面、系统安全、覆盖全市的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。继续实施好“母婴阳光”工程,提供优质的母婴健康咨询、婚前医学检查、产前筛查诊断、限价定点分娩等妇幼保健服务。组织开展35-59岁城乡妇女“两癌”筛查。

   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

    启动实施“苏州市医疗卫生领军型人才倍增计划”,落实《苏州市医疗卫生领军型人才奖励暂行办法》,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在专业领域知名度较高、学术造诣较深、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。通过几年努力,培育和引进10名苏州市卫生领军型人才、100名苏州市卫生重点人才。充分发挥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,加大奖励扶持力度,年内争创1个国家级、2-3个省级和一批市级重点专科,积极拓展省级临床医学中心。加强公共卫生、全科医学、社区护理等医学急需人才培养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以“优质服务年”为主题,开展“四心”(真心、细心、耐心、爱心)服务活动,推出一批医德医风标兵、优秀护士、文明示范窗口,力争早日建成市级文明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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